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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07日     文章来源:吴青峰、熊辉     浏览数:[]


教育硕士各方向点:

  根据教育硕士点建设工作需要,现需要组织开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办法

 1.本次遴选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实施,成立工作小组负责申报遴选工作。

 2.本次遴选以《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吉首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为依据,特殊情况由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协商决定。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立不少于7人的评审专家组,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学术骨干担任,负责本学科的申报材料审核和新任导师的评选。

 二、遴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本学科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研究生院备案。(11月7日—12月6日)

 2.个人申请(12月7日—12月12日)

申  请人填写《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评选(12月13日—12月15日)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专门会议,由评审专家组进行评选,核查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科研、教学能力,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向研究生院提交《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和《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由研究生处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资格审定。

 三、申报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者提交《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在省级以上刊物或国家级教育类报刊杂志上发表的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成果

(4)主持省级(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文件、结题证书

(5)获得省级以上的科研成果、鉴定成果、教学成果、专利等

(6)以第一作者身份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教材的封面、封底、目录,表明申请者参与程度的页面。

 在本次遴选中,填报论文、项目和成果的时效范围为2014年11月至2018年11月,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2. 请申请者于12月12日之前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教育硕士各方向负责人。电子稿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

 教育管理方向:吴青峰,邮箱:168499349@qq.com

 学科教学(语文)方向:张利玲,邮箱:1822023012@qq.com

 学科教学(政治)方向:肖映胜,邮箱:85939785@qq.com

 小学教育方向:张佑华,邮箱:924193482@qq.com。

 3.请教育硕士各方向负责人于12月13日上午12:00之前,将各方向导师申请材料报送到教育科学研究院。电子稿请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熊辉,电话:0743-8565012,邮箱:2791620052@qq.com

 附件:

 1.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

 2.吉首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

 3.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资格申请表

 4.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资格申请表(专业学位)

 5.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

 6.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附件材料封面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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