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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吉首大学2008年度教学管理优秀单位的决定

添加时间:2013年09月16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教通[2009]11号
 
各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增强本科教学工作的中心意识,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按照《吉首大学学院(部)2008年度教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在学院(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了分组考核,再进行集中评议,最后评选出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医学院、商学院和城乡资源规划学院4个学院为吉首大学2008年度“优秀教学管理单位”,根据《吉首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以上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好的成绩。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09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jsu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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