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充分调动全校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加强青年教师培养,促进教师队伍建设,鼓励教师潜心教学,激励青年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与教学艺术,结合我校实际,教务处组织对《吉首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2006年稿)》和《吉首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办法(2006年稿)》进行了修订(详见附件)。现将修订后的文件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 吉首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
2、 吉首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jsujwc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