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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年09月13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教通[2013]6号

 
各相关学院和课程主持人: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等文件精神,推动省级精品课程的后续建设,促进现有省级精品课程逐步向省级资源共享课转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89号),我校决定继续组织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1、2008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课程1门:王兆峰教授主持的《市场营销学》。
2、2009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课程2门:欧阳玉祝教授主持的《基础化学实验》;唐志明教授主持的《钢琴》。
二、复核的主要内容
1.精品课程负责人异动情况(异动后的负责人必须为教授);
2.主讲教师(含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来教学和学术研究情况;
3.教学内容和教材更新情况;
4.授课录像上网情况(要求全程教学录像上网,如为实验课,需作出说明,并将实验讲授部分的教学录像上网);
5.网站内容更新维护情况、辐射面与共享效果、用户反馈意见、网站点击情况等;
6.精品课程的建设及共享情况;
7.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包括省、校和院系对该课程的投入和政策支持等);
8.课程建设及共享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加强建设与共享的打算。
三、复核方式和要求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上述三门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请相关课程组做好迎接验收的下列工作:
⑴请课程负责人填写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表》(见附件),并挂在该课程的网站首页上。
⑵提交《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汇总表》
⑶提交精品课程建设成效和目前存在的问题的总结报告(具体内容针对复核的8个方面内容来写)。
⑷将复核课程的网上内容同时在湖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更新(强调:要求全程教学录像上网,如为实验课,需作出说明,并将实验讲授部分的教学录像上网)。
    课程录像与网站技术联系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林磊老师,电话:0743-2198008,13974398078,短码:68078;QQ: 1922254523。
    请相关学院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中的⑴、⑵、⑶项材料报送到教务处质量科,其中,《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申报表》一式3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发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要求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成立专门的迎检工作组,制定科学的工作方案,合理分解任务,保证经费投入。确保相关省级精品课程顺利通过复核,为今后的项目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务处质量科联系人:吴青峰,联系电话:0743-8565103,电子邮箱:168499349@qq.com
 
 
附件1:
《关于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89号)
关于开展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及附件下载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3年3月11日
 
 
 
(责任编辑:jsujwc)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精品视频公开课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3年精品视频公开课建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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