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Navigation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吉首大学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添加时间:2020年03月15日     文章来源:     浏览数:[]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质量,我校于202032日起全面开展课程线上教学工作,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为保障课程线上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科学校本专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20号)》、教务处《吉首大学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专科生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教通[2020]1号)》各文件的要求,制定吉首大学线上教学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    督导原则

实事求是、坚持调查,摸清实情,以事实作为工作依据;客观公正,按教学任务的目标、要求开展工作,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平等相待;认真负责,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要及时指出,及时反馈,有效跟踪;主动学习,注重新的教育教学理念和网络教学方式的学习,针对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式与方法,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切实发挥督导的作用。

 

二、    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本校教学督导组织在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全校师生集思广益、共同参与,强化线上教学督教、督学、督服务、督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质量得到充分保障,确保我校线上教学秩序运行平稳、课堂教学规范、过程管理到位。

 

三、督导分工

线上督导按照分组交叉的方式,分为5组,每组负责督导2-3个学院,按照交叉的原则,组内之间督导学院安排可进行微调,以满足教师覆盖要求。安排如下:

序号

组长

组员

督导学院

教务秘书   短码/长码

1

 

欧阳玉祝

唐世洪
 
朱杰英

化学化工学院

张灿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何煦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黎靖

2

朱廷岚

尹宁

龙纲要

马克思主义学院

罗卫红

历史与文化学院

董祥玲

国际教育学院

周红果;公外曾凡荣

3

吴仕筠

刘如艳

刘昕

医学院

郭云辉

数学与统计学院

杨文英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袁燕飞

4

瞿建慧

叶明霞

石维海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闫慧远

商学院

张芷蔧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粟幸福

5

肖红青

王蓉芳

体育科学学院

王月英

音乐舞蹈学院

杨璨玉

 

四、督导工作内容(流程)

二级学院线上教学督导任务:

1、授课前:了解任课教师授课前软硬件设备准备情况。包括任课教师是否提前准备好电脑(自行安装学习通、雨课堂、钉钉等相关软件及插件)、摄像头、麦克风等必备授课工具;是否创建好课程和班级群,并告知学生加入群组;电子版或纸质版教材是否完备;是否向学生提供教材目录;是否提前将PPT课件、预习资料、视频等上传到网络教学平台等。
   2
、教学过程:学院督导组成员需检查并评价任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包括课程实施评价、教学方法评价、教学效果评价和教学满意度评价等;督查并向教务处汇报教学过程中出现的各类事故。二级学院需督导检查的在线课程原则上不低于70%;学院督导秘书每日要将教师在线课程链接、二维码等授课途径积极提供给院、校督导成员。

学校督导组线上教学督导任务:

1、根据教务处所搜集整理的本学期线上授课课程汇总表及教师所用平台列表,在手机、电脑上安装学习通、雨课堂、钉钉、微信、腾讯QQ、腾讯会议、腾讯课堂等软件,按要求注册绑定个人信息。

2、根据教务秘书提供的授课途径,或者按照教务处所提供的学习通、雨课堂教学督导专属账号,注册进入相关教学平台及授课班级群,深入在线教学一线,对授课教师课堂授课情况(课程实施、教学方法等)进行检查和评价,就教学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检查情况,就在线课程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及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奠定基础;学校督导组在线督查课程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分包学院所授课程的50%,各单位需将使用超星、雨课堂以外教学平台的课程作为重点督导对象。

 

五、督导工作要求

校督导成员每周至少在线听课、督导4次,听课当天须填写并提交吉首大学在线课程听课评价表(专家试用);

323日评估中心开始汇总整理校督导组检查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整改意见和建议向二级学院进行反馈。

 

六、反馈整改

各学院接到反馈信息后,学院督导秘书需及时通过网络形式向授课教师反馈学校整改意见及建议。授课教师须对在线课程授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拟采取的措施及安排报送学院教务秘书。此外,在督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课程教学质量问题,须第一时间向教务处、评估中心反馈,以便在线课程及时整改和完善。
  
为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在线教学质量,学校将及时通报在线教学督查情况。对于在线教学过程中授课教师出现无故未按时上课、违反教学纪律要求等教学事故,将按照《
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
  
在此特殊时期,为确保在线课程教学质量,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开课学院、课程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在线教学任务,高质量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在线教学有序进行,各学院在线教学工作将作为学院年度绩效考核重点工作。

 

附件:

1、    吉首大学在线课程听课评价表(专家试用)

2、    吉首大学督导团通操作手册

3、    吉首大学第一周在线课程授信息汇总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0315日星期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国教院教字〔2020〕9 号)
下一条:关于公布2019年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