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及《吉首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研通[2015]9号)文件精神,教育科学研究院结合本院实际,组织成立了中期考核小组,制定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方案,全面负责 2019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一、中期考核对象
2019级开题报告合格的硕士研究生。
二、中期考核组织
中期考核小组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方向负责人、导师代表等5人构成。
1. 考核小组
组长:吴青峰
成员:方向负责人、导师代表(共5人)
秘书:熊辉、石凤川
2. 考核时间和方式
(1)4月13日—4月20日,学生向学院提交考核材料(见附件1)。
(2)4月21日—4月23日,学院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考核。
(3)考核内容、考核结果及处理按《吉首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研通[2015]9号)执行。
三、研究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于4月20日前将《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1 套印2份)、 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石凤川老师邮箱:1921281773@qq.com,纸质版交至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硕士点办公室:第3教学楼304办公室。
附件:
1.吉首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
3.《关于做好2019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4.《吉首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研通[2015]9号)
吉首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