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Navigation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校内规章>>正文

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添加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文章来源: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数:[]


2017年修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严肃教学纪律,维护教学秩序,减少或杜绝教学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基本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的界定

1、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辅助人员、教学管理人员、教学服务保障人员及各级管理部门、单位负责人直接或间接责任,导致正常教学秩序、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等受到影响,并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行为或事件。

2、教学事故包括教学类事故、教学管理类事故和教学保障类事故,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和造成的后果,分为一般教学事故、严重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

1)一般教学事故:是指导致教学活动正常开展受到影响,并造成轻微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2)严重教学事故:是指导致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受到较大影响,并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3)重大教学事故:是指导致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受到恶劣影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事件。

二、教学事故的认定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

1.非不可避免的原因,教师上课、监考迟到或提前下课超过5分钟,或者上课时间离开课堂,使教学中断;

2.教师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变更教学时间、地点,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或未经批准,教师擅自调课、停课或请人代课,影响正常教学进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4.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或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影响教学进程的;

5.教师对教材及主要教学参考书误选、错选,致使学生无法使用,影响正常教学的;

6.主管部门或有关责任人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教材迟订、漏订、错订,致使教材开学2周内不能发放,影响学生正常教学的;

7.教师未按规定要求命题或命题出现错误,影响学生正常考试的;

8.考试组织中出现疏漏,如试卷内容或印制质量存在明显问题,错装、漏装学生试卷等未及时处理以致影响学生考试的;

9.监考人员未按考试管理规定履行职责,监考不力,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10.教师在试卷评阅中出现漏评,或者统分、登分等错误,出错率超过所评阅试卷总量3%的;

11.任课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随意改动学生考试成绩,造成不良后果的;

12.未按学校规定按时上报成绩,对处理学生补考、重修、学籍处理、毕业审查等学籍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13.在制定教学计划、教学任务书、课程安排等教学文件中出现错误或问题,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14.实验教学准备出现差错,导致实验无法顺利进行,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

15.因教师指导错误或责任心缺失,造成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受到一定伤害或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一定经济损失的;

16.教师在论文(设计)指导工作中,对学生论文(设计)中的较大原则性错误或质量问题未予指出或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

17.教学管理人员因教学安排失误或通知不到位,造成上课或考试延误,教学组织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的;

18.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因管理不善,丢失、损坏学生学籍档案、成绩记录、证书等重要教学档案和教学管理文件,造成不良后果的;

19.教学管理和服务人员提供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工作出现失误,致使教学不能正常进行的;

20.其他违反教学管理规定给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并带来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

1、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调整、变更教学计划,未能落实或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的;

2.煽动、鼓励学生滋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3.语言侮辱或体罚学生,使学生身心受到伤害,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停课、缺课、请人代课,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学生反响强烈的;

5.在实验、实习(训)或教学活动中,因错误指导或玩忽职守出现安全事故,造成学生人身严重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6.任课教师和其他有关人员考前泄露试题、透露试题答案或其它严重影响考试秩序的行为;

7.不按规范程序审查,在发放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中出现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8.管理部门修缮、改造工程,因组织不力、指挥失误,未能按计划完成任务,造成学生停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

9.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本单位所发生的教学事故有意隐瞒或不如实上报,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违反教学或教学管理规定,后果十分严重,情节和影响极为恶劣的言论或行为。

(二)在教学活动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1.散布或出现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论和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出现违反高校教师基本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3.伙同学生考试作弊、故意更改、伪造学生成绩,有意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学历、学籍、成绩等各类证书或证明,造成恶劣影响的;

4.因管理或服务保障工作失职,导致学校大规模中断上课、实验、实习(训)、考试等教学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5.其他程度相当的重大教学事故。

三、教学事故的处理

1.学校成立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委员会,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学工部、纪检监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等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调查、认定和处理各类教学事故。

2.教学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或发现人、知情人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教务处。相关学院应协助教务处进行调查核实,查实后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填写《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见附件1),并依据本办法对事故的的类型、级别提出初步认定和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确认是否构成教学事故,以及事故的类型和级别。严重和重大教学事故由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一般教学事故一般由教务处作出处理决定。

3.一年内累计两次一般教学事故,视为一次严重教学事故;一年内累计两次严重教学事故,视为重大教学事故。

4.教学事故一经认定,由教务处制发《吉首大学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见附加2),视事故级别和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以下处理:

1)一般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作书面检查,事故责任单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评奖资格,按学校规定扣发相应岗位津贴,并根据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2)严重教学事故,在学院(部门)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人在全院、部门范围内进行自我检查,本年度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按学校规定扣发相应岗位津贴,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奖资格以及下一年度申报高一级技术职称(岗位)或管理职务晋升资格。

(3)重大教学事故,在全校范围内通报批评,事故责任人在全院、部门范围内进行自我检查,本年度考核等级为不合格,按学校规定扣发相应岗位津贴,取消三年内评优评奖资格以及三年内申报高一级技术职称(岗位)或管理职务晋升资格。同时学校根据情节和所造成得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调离相应岗位或解聘。

(4)对于重大教学事故,学校可根据事故所造成的的后果和影响追究事故责任人所在学院(部门)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5.对教学事故认定持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在事故认定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校申诉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给出仲裁结果。

6.各级各类教学事故均在教务处、人事处备案,作为事故责任人年终考核、工资调整、评优评奖、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评聘等事项的有效依据。

7.故意隐瞒本部门事故者,及发现事故拖延不报者,将视为同级教学事故责任人一并进行处理。

8.其他部门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失职等影响教学正常运行,造成不良后果者,参照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后,报相关部门审核作出相应处理。

9.附属医院和外聘教学人员归口相关部门统一管理,发生教学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10.对于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构成违规和舞弊行为者,除按本办法作教学事故处理外,还上报有关部门按考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办法适用本科教学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此前所发相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

附件2:吉首大学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


附件1

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

责任人姓名

所属单位

事故类型

事故时间

教学事故具体内容(发现人或知情人或单位填写)

签名:                     年    月    

责任人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教学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学校审批

主管校领导签字:          年   月  

备注: 1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教务处、人事处留存。

2.“教学事故具体内容”栏可简要填写,详情可用附件说明。


附件2

吉首大学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

(编号:

同志:

你于日发生,违反《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给予你处理。
若您对本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教务处(盖章):

责任人所在单位签收:

年  月  

---------------------------------------------------

吉首大学教学事故处理通知书

(编号:

同志:

你于日发生,违反《吉首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规定,学校决定给予你处理。
若您对本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教务处(盖章):
  年  月  

上一条:吉首大学教学质量考核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
下一条:吉首大学优秀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暂行办法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