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4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及《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导师推荐,教师教育学院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步评审,拟推荐李佳琪等53位硕士研究生获得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见附件1);拟推荐向眉洁等51位硕士研究生获得2024年国家助学金(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所有评定结果接受全院监督,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6日前实名来电来访学院办公室(第三教学楼304室)
石老师,电话:0743-8565012,邮箱:1921281773@qq.com。
吉首大学教师教育学院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