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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的通知(教通[2014]38号)

添加时间:2014年05月20日     文章来源:质量科     浏览数:[]


各学院:

为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热爱教学工作,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根据《吉首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吉首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担任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在岗教师(含实验课教师)。

二、评选与推荐指标

1、全校拟评选教学能手15名,教学新秀30名。

2、各学院向教务处限额推荐申报。专任教师人数在50人以内的教学单位最多推荐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各1名,专任教师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人)的教学单位可各推荐2名。

三、评选条件

1、教学新秀年龄不超过35周岁;教学能手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同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

3、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饱满,努力开展教学改革与创新,所授课程受到学生好评,教学工作考核优秀,取得同行公认的教学业绩。

4、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方法有效,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突出,教案撰写规范,获得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奖励。

5、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吉首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吉首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中相关规定。

四、评选办法

1、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和《吉首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吉首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的申报条件向学校推荐参评人选,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推荐;往届已获得“吉首大学教学新秀”或“吉首大学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重复推荐申报。

2、对各学院推荐的参评人选,学校将组织专家随堂听课,结合申报材料综合评议后,确定校级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人选。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着公开透明、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学院内的推荐工作,引导广大青年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

2、请各学院于65日之前将以下材料报送教务处质量科(张家界校区交教科办):

(1)吉首大学教学能手申报书(一式二份),教学新秀申报书(一式二份)

(2)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推荐汇总表。

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zlk8565103@163.com。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青峰、朱珠电话:0743-8565103

余继宏电话:0744-8202089

附件:

1、吉首大学第七届教学能手、教学新秀推荐汇总表

2、吉首大学教学能手申报书

3、吉首大学教学新秀申报书

4、《吉首大学教学能手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

5、《吉首大学教学新秀评选办法(2014年修订)》

 

                                         

吉首大学教务处

2014520

 

2014教学能手新秀申报通知.rar
文件类型: .rar 7d569dbb768f37cd20be18fc887693cb.rar (75.47 KB)

 

  

(责任编辑:zl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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