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将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迎接6月下旬的现场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我校2013年获得省厅经费资助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相关项目(见附件1)。
二、组织机构
1、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奇升
副组长:冷志明、麻明友
成 员:教务处副处长以及各学院副院长
职责:负责2013年全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与监督。
2、绩效评价工作组。
组 长:刘 晗
成 员:吴青峰、李建锋、宋海龙、张榜英、尹鹏飞、贺建武及相关学院教务秘书
职责:负责相关项目绩效评价的组织与落实,包括通知的转发,评价材料的收集与上交,各大类项目绩效报告的汇总或撰写等。
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质量科。
三、评价内容
1、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3、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相关制度、采取的相应措施等
4、资金使用效果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四、工作步骤
1、项目负责人自评
请学院及时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完成下列任务:
⑴填报《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⑵对本项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进行自评打分(见附件3)。
⑶撰写项目绩效报告(格式参照附件4)。
于 5月2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务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相关科室(张家界校区项目纸质文档请交到校区教科办)。项目情况统计时间统一截至2014年4月30日。电子文档请发至相关科室邮箱(说明:获得省厅奖励的个人或单位只需要提交奖励绩效总结报告,不需要填写其他表格)。
2、相关科室汇总并自评
请教务处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相关科室收集资料后,完成下列任务:
⑴按项目类别汇总并填写《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⑵对大类项目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进行自评打分(见附件3)。
⑶按项目大类汇总并撰写校级层面的项目绩效报告(格式参照附件4)。
于6月1日之前,将该科室负责的上述材料交本部门领导审核后,将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交至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教务处质量科)汇总。电子文档请发至指定邮箱:168499349@qq.com
3、学校汇总并自评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办公室(教务处质量科)收集材料后,完成下列任务:
⑴汇总全校项目资料并填写吉首大学《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见附件2)。
⑵对全校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自评打分(见附件3)。
⑶汇总吉首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效报告(格式参照附件4)。
于6月6日之前将项目所有汇总材料报送学校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学校审定并上报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材料后,评价办公室到校办办理上报文件,于6月9日之前将以上材料以文件形式(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湖南省教育厅高教处。
联系人:
教务处质量科:吴青峰、朱珠 电话:0743-8565103
邮箱:168499349@qq.com
教务处教研科:李建锋、宋海龙 电话:0743-8564146
邮箱:jsujyk@126.com
教务处实践科:张榜英、袁东华 电话:0743-8563792
邮箱:10470742@qq.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贺建武 电话:0743-8565008
邮箱:303900160@qq.com
张家界校区教科办:余继宏 电话:0744-8202089
附件:1、吉首大学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专项经费与责任科室表
2、吉首大学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基础信息表
3、湖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
4、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
6、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吉首大学教务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4年5月19日
(责任编辑:z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