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Navigation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研究生教育>>学位点建设>>正文

吉首大学关于推荐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熊辉     浏览数:[]


教育硕士各方向点:

根据教育硕士点建设工作需要,现需要组织开展教育硕士点教学指导委员会组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教育硕士点每个方向推荐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2名。

二、委员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一般应为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院系负责人或相关领域专家,并具有指导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经历。

3.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愿意并能够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教指委的相关工作。

4.教育硕士点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推荐人选一般需具备吉首大学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如有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决定。教指委成员由该方向导师中的学科骨干教师或专业学术骨干教师担任。

5.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

三、委员工作职责

1审议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方案并指导实施。

2审议教育硕士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和办法,评审或撤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3)审议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教师岗位任职、培养和教师岗位职称申报等相关的教学工作。

4)指导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硕士点专业评估和教学评估。指导各类教学奖、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5)审议与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相关方案。

6)裁定有关教学责任事故、教学工作考核及教学评估中的争议对影响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讨,提出解决方案。

7做出批准授予硕士学历学位的决定作出撤销已授学历学位的决定。

8)负责教育科学研究院学术道德规范工作,处理学术纠纷等事项。

9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硕士点建设重大发展规划、发展战略提出建议和意见。

10)其他需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或决策的重大事项。

四、材料报送

请各方向点负责人与学院领导及时沟通,认真组织推荐,研究提出教育硕士教指委人选的推荐名单,填写《吉首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及《吉首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汇总表》,于11月14日之内发送电子版到教育科学研究院汇总。

地址:吉首大学政务中心217-1 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联系人:熊辉,电话:0743 -8565012,13548981715

邮箱:2791620052@qq.com

附件:

1.吉首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2.吉首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汇总表

3.   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例

吉首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1112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吉首大学参加全国新增教育硕士院校工作研讨会

关闭本页